国外生物技术产业最新发展现状(十二)
来源:吉泰整理 日期:2011-02-11
澳大利亚
一、概况
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工业近年来增长很快,但是在国际上所占份额很小。截至2001年3月,澳大利亚共有650家生物技术公司,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大的公司包括:CSL Ltd、FH Faulding&Co、Cochlear Ltd和Resmed Inc。地理上,澳大利亚距离购买力强的大市场距离远;国际会议、展览不多,因此信息不够多,不够快。
目前澳大利亚有70家生物技术公司在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上市,知识产权价值约为15亿澳元。
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工业的特点是:绝大多数制药和农业跨国公司在澳大利亚均有投资经营,许多还在研发方面有投资。澳大利亚政府的制药工业投资计划(PIIP)对投资者提供财政支持,吸引在澳大利亚研发和加工制造;生物技术成为澳大利亚全国科研投资的重点领域。除了联邦政府的生物技术研究计划之外,州政府大多制定了各种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吸引投资以及扶植生物技术公司发展的计划。2001年,澳大利亚全国生物技术研究公共部门总投资约为3亿澳元,约占全国科研开支总数的9%;生物技术企业研发投资约为1.5亿澳元。
生物技术工业在全国的地理分布上集中在三个州:新南威尔士(40%)、维多利亚(32%)、昆士兰(11%)。核心生物技术公司集中在维多利亚,生命科学和制药等生物技术相关的跨国工业公司大多集中在新南威尔士。
生物技术工业公司在领域上的分布如下:
人类健康(包括诊断和医疗)47%
农业14%
设备及服务14%
基因、蛋白和生物信息(genomics/proteomics and bio-informatics)13%
食品生产和加工5%
环境和资源4%
生化1%
以上工业结构的形成有三个原因:
1、长期以来澳大利亚通过健康和医疗研究理事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医学研究和开发;
2、澳大利亚农业条件好,使得澳大利亚成为重要的初级产品、畜牧和加工食品出口国;
3、澳大利亚的地理环境具有独特的热带、海洋和南极生物多样性。
根据《2001年澳大利亚生物技术报告》提供的数据,澳大利亚共有5700人就业生物技术领域,其中从事销售的占30%;加工制造24%;研究与开发22%;经营7%;行政7%;临床及法规(regulatory)8%;研究与开发人员2%。
总体来说,澳大利亚工业仍然缺乏生物技术人才,包括管理人员和科学家。调查结果表明,生物技术领域人才离开澳大利亚寻求发展的人数很少(45人),其中多数去了美国(85%)。1999年,北美成为吸引人才的目标,之后将范围扩大到欧洲和亚洲。
在收入上,35家上市的生物技术公司2000年的销售额为8.97亿澳元。最主要的收入来自合同研究、技术转让。大多数生物技术公司都将收入的很大比例投入产品开发,结果盈利公司不多,行业整体亏损率为0.38%。但是,如果把最大的公司CSL Ltd排除的话,行业净亏损率为21.4%。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和国际同行面临着共同的困难:筹集足够的资金以达到产品开发的目标。
与欧洲和美国相比,澳大利亚生物技术竞争地位有如下特点:
1、按照可比劳动资源统计,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数量和美国相当,比欧洲高很多;
2、每百万劳动人口收入比美国低得多,但是比欧洲高;
3、研究和开发开支、市场资本化规模以及收入额远比美国和欧洲相应工业低得多。
4、澳大利亚公司由于研究和开发数额小,研究与开发强度比欧美公司低得多。但是,投资和回报比例比欧美公司高。
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工业发展的弱点:
1、公司税收政策吸引力不大,吸引外国投资未见起色;
2、跨离世界市场远,特别是美国和欧洲市场;
3、国内市场小,不利于新产品的试验和销售;
4、工业界在研究和开发方面投资少;
5、国际分析人员对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工业的能力了解不够;
6、创业精神虽然在改善,但是还不够强;在学术界和大学毕业生中间亦在;
7、缺少个有国际商业经验的企业经理人员;
8、按照绝对数衡量,澳大利亚在生物技术各个方面研究和开发投资数额小;
9、同邻国相比,高技术加工制造成本高;
10、由于规模小,生物技术企业成熟期长;
11、缺乏跨国经营的经验;
12、消费者从生态和安全角度考虑过多,对某些生物技术产品的认识混淆,或者拒绝;
13、工资低、合同期短,助长了人力资源离开澳大利亚或者离开生物技术工业;
14、澳大利亚公司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与跨国公司建立联盟,在全球推销产品;
15、由于投资回报周期长,难以筹集早期种子资金。联邦政府建立生物技术创新基金和预种子基金(Pre-seed Funds)之后,情况有所好转;
16、工业规模小,人员、知识和经验的流动有限;
17、尽管近来在基础设施方面增加了投资,公共部门高质量的医学研究接受有小企业文化和模式的步骤仍然缓慢。
二、法规
从整体上讲,澳大利亚提供了一个相对开放和透明的环境,鼓励生物技术创新及其商业化。
依据联邦法《2000年基因技术法》,澳大利亚新的基因技术管理体制从2001年6月开始实施。该法指导所有涉及遗传工程体的行为,包括科研、加工制造、生产和进口。根据该项法律,澳大利亚设立了基因技术管理办公室(The Office of Gene Technology Regulator),负责管理遗传工程体的许可、制定方针政策、提供有关遗传工程体的信息和建议。
该法规定,所有涉及GMO的行为必须获得权威机构基因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许可,而且风险要足够低(例如,从事科研者必须在封闭实验室进行,严禁对公共健康和环境带来隐患)。
基因技术管理办公室许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计划要向环境推出的;另一种不是准备向环境推出的。前者在处理上更为谨慎、严格。违法从事遗传工程体活动者将面临巨额经济处罚,甚至监禁。
三、金融与投资
一个世纪以来,澳大利亚一直是世界主要的农业生产国家之一,再加上澳大利亚对医疗卫生的重视,澳大利亚具有发展生物技术工业良好的基础。但是,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对生物技术的贡献仍然处于微不足道的地位。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规模一般较小,现有上市公司价值一般在2000万澳元至1亿澳元之间,现金储备一般不超过2500万澳元。
相比之下,美国生物技术公司一般比澳大利亚的生物技术公司大5-10倍,而且筹集资金用于科研和昂贵的实验费用的机会比澳大利亚多得多。另外,获得药品批准的程序复杂、时间长。1999年。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在几千种申请中,仅批准了35种药品。澳大利亚投资者是否有足够的耐心持有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的股票还需拭目以待。其结果,很可能是若干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会被迫资本注水或者在经济上尚未成熟之前便寻求联盟。因此,澳大利亚生物技术公司所面临的挑战是制定战略,认识发展过程的现实,维持投资者的兴趣,在短期效益和长期重大发展目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